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依据《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中国五矿安环〔2021〕54号),中国五矿所属中钨高新已完成瑶岗仙生态修复项目整改和验收工作,并通过中国五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小组组织的专家现场核查。经中国五矿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31】瑶岗仙公司生态修复工程获得国家10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但因企业配套资金长期不能到位,导致财政资金被收回,生态修复项目长期无法实施。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设立瑶岗仙公司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筹措使用管理专项制度,分阶段稳步推进瑶岗仙公司生态修复项目,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谋划,强化上下联动,分阶段稳步推进瑶岗仙公司区域生态修复,形成长效机制。
2.2020年7月底前,针对瑶岗仙公司生态环境问题编制《瑶岗仙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方案》。按照宜章县发改局印发的《瑶岗仙生态修复工程立项的批复》(宜发改投资[2014]96号)文件确认的“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他由地方政府自筹”投资规模,尽力争取原有国家安排的1000万专项补助资金,自筹1000万元,将东部丝茅坪及垄下河道区域废石清理转运,逐步进行人工复绿和生态自然恢复,力争在2023年底完成。
3.2020年底前,编制瑶岗仙公司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提取计划,制定专项资金筹措使用管理专项制度,确保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稳步实施。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按照“远近结合、整体规划,风险防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修复管控兼顾”的原则加强瑶岗仙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谋划,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中钨高新制定了《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持续开展整改调度和现场督导。瑶岗仙制定了《生态环境修复实施方案》,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2.2020年6月,瑶岗仙公司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编制了《瑶岗仙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因该方案在整改实施过程中难以满足整改措施清单的要求,2021年初,瑶岗仙公司另行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在原方案的基础上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于8月底完成初稿;11月7日,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取得审查意见。由于争取原有国家安排的1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工作未取得实质进展,瑶岗仙公司已自筹资金6216余万元用于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按照整改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完成丝茅坪区域截洪排水沟及道路、丝茅坪东部、丝茅坪中部、丝茅坪西部、垄下河四个区域以及19中段区域废石清运等内容,累计清运废石约162万立方米,修复投影面积约11万平方米,修建截洪沟3534米、道路466米。经组织修复工程效果评估,丝茅坪区域、垄下河道废石安全处置率达到100%,除道路、截洪沟等硬化设施外,其余治理区域植被覆盖率达到100%,切实增强了职工和周边群众生态环境保护获得感。
3.2020年8月,瑶岗仙公司制定了《瑶岗仙矿业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瑶岗仙矿业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提取计划》;2021年8月,瑶岗仙公司对以上制度和计划进行了修订完善,将整改资金列入公司年度预算,为整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了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稳步实施。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
以上内容向社会公示(整改主责单位同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联 系 人:周 向
联系电话:010-60169373
信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a座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小组(安全环保部),邮编100010。
电子邮件:ajb@minmetals.com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小组
2023年12月6日